上海航运中心细则正在修改即将公布

2009-05-06 08:48阅读:72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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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如何落实很快将见分晓。昨日,有知情人士透露,“意见”获批之后,上海市相关部门就立即开展了实施工作,目前由上海市发改委牵头组织起草的“两个中心”实施意见初稿上月已经出台。各个职能部门已经看过并且提出修改意见,目前正在修改过程中,很快就将公布。

高层协调小组应快建

昨日,在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牵头组织的“研读国务院推进两个中心意见”学术沙龙上,多位专家认为,“意见”如何落到实处是当前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当务之急。“国家层面将成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而关于上海航运中心具体建设也需要成立一个由专家、企业、政府高层的协调小组参与上海航运中心建设的协调。”多位专家建议。

昨日,上海交通运输与港口局研究室处长茅伯科认为,目前需要注意“一港三区”即洋山保税港区、北外滩航运服务集聚区、 陆家嘴 (行情 股吧)航运金融集聚区和临港新城航运物流区的协调发展,防止相互挖“墙脚”。

“‘一港三区’相互挖墙脚,相互吸引对方的企业入驻并不能解决整个上海的增量问题,所以上海的增量目标还是要从海外寻找,去同海外港口竞争。”他认为,“有了政府层面的协调小组,将能从整个上海的发展层面上进行‘一港三区’的协调发展。”

而上海船东协会秘书长陈德明则认为,除了上海高层协调小组的建立,还需要对上海工商局、税务局等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的培训。“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落实政策需要具有操作性,从而提高政策落实的效率。

多个部门参与落实

据早报记者了解,“意见”中关于航运中心5项已经获批政策,上海市政府均已责成各个相关职能部门研究相关办法。据了解,仅洋山港探索建立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就将有上海市交通港口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税局、上海海关、外管局、上海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等多个部门参与。

其中,关于离岸账户一项政策,上海方面已经专门责成市外管局和市金融办负责关于设立离岸账户一事。而关于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内的航运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注册在洋山港保税港区内的仓储、物流等服务企业从事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上海市将责成上海市财政局和地税局协同洋山保税港区管委会予以落实。

据悉,目前,上海市包括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多个职能部门已经开始去航运企业以及各个研究机构调研,近期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出台相关落实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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