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地产交易二手房交易免征增值税

2019-11-23 11:55阅读:104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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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普通住宅标准调整为宗地容积率1.0以上且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取消了原先对成交总价的限制。这意味着,不少原本总价超标的144平方米以下的房子,从“豪宅”变为“普宅”,持有满两年就可免征买卖差价5%的增值税。

这一调整,对二手房交易来说,能省多少成本?深圳中原地产举了一个具体案例:一套位于南山区的89平方米的二手房,业主已持有超过2年,原登记价350万元,如今网签价为700万元。按照原标准,该套房成交总价超过南山区最高490万元的限制,属于非普通住宅,即“豪宅”,需要按买卖差价的5%交纳增值税约17万元。而此次调整后,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住宅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该房属于普通住宅,免征增值税。

此前,深圳不同区域的普通住宅成交总价上限于2015年9月制定,介于200万元至490万元之间,超出价格上限的住房都被认定为非普通住房。随着房价的上涨,大量房子面积虽不大,但因总价超标,而被“豪宅化”。

深圳此次的调整实际上是让利于民。随着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变化,原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与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日益不匹配。目前,市场上大量中小户型住房交易需要缴纳增值税,加重了普通居民家庭、刚需购买住房的负担。此次调整,将有利于使更多刚需家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刚需购房成本,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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