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定价基准转换后,全国范围内新发放的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1个基点为0.01%)。而此前,银行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主要是参照贷款基准利率而进行上下浮动。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在新的房地产贷款利率定价机制下,利率调整无疑更加灵活,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此次调整对购房者实际购房成本即使有增加,也会非常有限。1年期为4.2%,5年期为4.85%。如果仅从房地产角度来说,5年期LPR报价利率似乎更能反映按揭贷款利率。
以北京为例,在新规实施前,北京首套房贷的主流利率为基准利率4.90%上浮10%,即5.39%;二套房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20%,即5.88%。此次新规实施后,北京首套房贷利率以央行9月20日公布的五年期LPR4.85%水平计算,调整后的首套房贷利率为5.4%,二套为5.9%,较此前分别高了0.01%和0.02%,变化幅度较小。
再从贷款成本上看,对于贷款方式选择等额本息、贷款年限为25年的100万元首套房贷金额来看,新规实施前,购房者每月的还款金额约6075元,新规实施后,每月还款金额约6081元,也就是说,每月仅增加购房成本6元。即使是对于二套房来说,按照上述方法计算,每月多增加的还贷金额也仅仅是约12元。
从测算结果中可以看出,9月20日公布的LPR利率调整,并不会对购房者按揭贷款的成本产生较大的实质性影响,更多的影响还是体现为贷款定价方式的调整,即后续房贷利率自我调整空间的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