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今年5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国土空间规划总体框架分为“五级三类四体系”,即全国、省、市、县、镇五级;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三类;以及土地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四大体系。本次发布会的相关内容,属于编制审批体系的改革。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土地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过去的土地规划审查,主要的问题包括:一是事权不清,二是指标过多,三是经常陷入技术性的争论,最后导致审查时间延长。为此,按照“中央把中央该管控的事情管控好,同时给地方更大的自主权,在空间布局上结合地方实际进一步优化”的理念思路,自然资源部正在改革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报批制度,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按照管什么就批什么的原则,改革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自然资源部报请国务院同意,减少报国务院审批城市数量。过去,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的城市分别是108个和106个。而在此次改革后,除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以及少数国家发展战略全局当中重要的节点城市,和需要对重要资源进行特殊保护的城市的规划由国务院审批外,其他城市均由省级政府审批。
压减审批内容,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国家层面主要负责对国家需要管控的内容进行审查,负责审批的内容将主要保留在四个方面:规划的目标定位;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的划定和落实情况,体现地方特色的自然、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建设用地的规模、开发的强度、用水的总量以及强度、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公共空间等主要控制性指标分解落实情况;城市、区域间的空间格局以及相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