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人民银行宣布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作为各银行新发放贷款的主要参考后,个人住房地产贷款款定价也自然要从原来的贷款基准利率“换锚”为LPR。央行明确,自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为保障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实施,不同于普通新增贷款定价,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除了要参考LPR,还要同时受央行的房贷利率底线、当地LPR加点下限、银行浮动加点三方面因素制约。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已经有13个省区市的房地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组织确定了当地LPR加点下限,其余地区将于月底前陆续公布。
目前北京已经明确,首套房利率在LPR的基础上上浮不低于55个基点,二套房不低于105个基点。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北京地区个人房贷浮动下限为5.4%,二套房浮动下限为5.9%。改革前北京地区首套房是在4.9%的基准利率上上浮10%,二套房是上浮20%。
照此计算,执行北京地区的加点下限后,与改革前的房贷利率水平大体一致。各地银行正在根据地方房贷利率下限调整本行利率浮动情况,较改革前利率水平均未有较大变化,且体现出因地制宜、因城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