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提出将于2019~2020年开展已批未建土地处置专项行动,2年内高标准、高质量彻底解决所有已批未建土地问题,加快国土空间提质增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充足的空间保障。已批未建土地指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满2年仍未开发建设的土地。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调查显示。
截至2017年年底,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土地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深圳市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满2年仍未开发建设的土地共564宗,总用地面积为11.94平方公里。已批未建土地在空间上主要分布在原特区外,土地用途以工业、仓储为主,宗地面积以1万平方米以上为主,部分用地未建时间超过10年,由于涉及土地、规划、产业等政策变化或调整,以及部分用地涉及不同程度的权属或经济纠纷,历史情况纷繁复杂。
政府政策调整、规划调整、非净地出让以及外部因素等具体原因,区分政府部门用地和企业用地两类用地主体,结合不同土地使用用途,对不同情形的历史遗留已批未建土地进行系统处置。处置方案包括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限期1年内开发建设、按照评估地价给予补偿、用地置换、按深圳人才和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开发建设、限期6个月理顺经济利益关系开发建设等多种处置方式。强调要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在积极稳妥推进已批未建土地处置工作的同时,严防新增已批未建土地,建立已批未建土地动态管理长效机制。
从深圳此类政策可以看出,其对于土地闲置和怠慢式的开工进行了督查,本质上是供给端的一次重要改革,对于把控开发节奏和在预定时间内交付房屋等,都是有较好的管控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