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实际上是“审核制”,因此部分房地产企业可能出于各种考虑,仅仅公开了招股书,6个月后显示“失效”。后面还可以激活,继续上市流程。而失效的原因很多,包括财务数据过期,或者可能上市计划改变等。
除了上市融资之外,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房地产甩卖资产是最直接的变现方法,不少中小房企都开始寻求项目股权出让。2019年共计44条房地产项目转让信息,5月中旬以来披露的转让信息达32条,平均每2天就要转让1个项目。
其中,粤泰股份与隶属世茂房地产的五家子公司分别签署项目转让协议,交易总计高达63.97亿元。而阳光100转让卓星集团的金额也高达43.97亿元。从上市融资,到甩卖资产,甚至投资金融机构,房企融资触角也在逐渐延伸。根据乐居财经统计,目前有22家房企参股传统金融机构,涉及银行24家,券商7家,保险9家,期货、基金、信托各1家,共43家。
参股银行并非能直接进行融资输血,在过去的融资环境下,可通过银行的理财产品,借助信托、资管计划等进行融资,目前融资政策收紧,此种做法能否执行尚待验证。银行放款,是要符合一定标准的,参股后对房企的信用评级提高是有帮助的,评级提高以后,更有利于他们融到更便宜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