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市场并非一个简单的房地产自发市场,需要政府在其中承担大量的责任和发挥作用。譬如发布租房市场的相关规范,监管并整顿市场乱象,建设公租房在内的房屋以提供更多租赁房源等。也是为何发展租赁市场需要财政支持的一个原因。
16个示范城市确定后,中央财政将按城市规模分档给予奖补资金支持。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房地产直辖市每年10亿元,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年8亿元,地级城市每年6亿元。试点示范期为三年。纵观上述16个城市,北京、上海和重庆为直辖市,其余13个城市均为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换言之,上述16个城市一年的奖补资金总额将达到134亿元,如按三年计算则为402亿元。
这些奖补资金怎么用?按照相关方案,这些资金可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等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的支出。示范城市可以自主确定资金使用方案。对于纳入租赁试点的城市,租赁市场发展的财政资金会更加到位,这有利于租赁市场的发展,包括租赁平台的建立和完善、租赁用地的供给、租客相关租赁权益的保障。财政支持包括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相关试点后不排除在此类城市会推出一系列可供示范和借鉴的租赁住房范本。
此次16个试点名单包括了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基本上都是东中西部相对规模大的城市。从城市等级看,苏州、西安、沈阳、青岛等热点城市没有纳入试点,此类城市后续需要快马加鞭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期间,各城市应该按年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财政部和住建部将对示范城市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达不到预期绩效目标的,相应调减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