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级”指全国、省级、市、县和乡镇五个层级;“三类”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三种类型。其中,总体规划是对全国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安排、落实和细化;详细规划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实施性安排;土地专项规划是指在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
到2020年,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到2025年,健全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到2035年,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土地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基本形成土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自然资源部正在组织编制长江经济带覆盖11个省市的国土空间规划,目前各省已经在开展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在一些特定的区域或流域也已经开展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市县层面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也在逐步展开。过渡期内,将继续落实《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有效法律,同时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工作。制度方面,新的规划将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对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重要海域和海岛、重要水源地、文物等实行特殊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