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城市主体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4月对6个城市进行预警提示的基础上,又对近3个月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价格指数累计涨幅较大的佛山、苏州、大连、南宁4个城市进行了预警提示。由此,最近两个月来,住建部已连续对10个城市进行预警。
综合各方信息来看,这种预警并非孤立事件。按照官方口径,对异动的城市实施预警,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是“按照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确定的月度分析、季度评价、年度考核的要求”。也就是说,长效机制方案已经开始落地实施。
2019年以来,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顶层设计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具体表现为,长效机制已经由“建立和完善”,变为“稳妥实施”。预警机制的实施,就是其中一项尝试。目前来看,尽管这一机制仍在试点阶段,但未来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以往的楼市调控中,监管部门曾有过对房价、地价上涨过快城市进行预警的做法,但其性质更多属于政府部门之间的“定向指导”。直到今年4月,住建部才首次按照“月度分析、季度评价、年度考核”的要求,对房价、地价波动幅度较大的城市进行预警提示。
这种要求是按照“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所确定的。换句话说,长效机制方案已经落地实施,预警机制的建立就是方案的一部分。多年来,有关长效机制的表述见诸各类官方文件中。为了给楼市建立一套科学、长效的顶层设计方案,监管部门一直在推进房地产长效机制的设计。但由于方案内容庞杂,涉及机构众多,方案完全成型需要长期的过程,难以在短期内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