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银行信贷门槛仍较高,房地产开发贷实行白名单制度,严格要求项目满足‘四三二’条件,不允许资金跨区域使用。在信用债发行用途方面,房企公司债实行“4类基础范围+5项综合指标评价”的三级分类监管,目前只能借新还旧,且不得用银行间票据偿还公司债。而在海外债方面,国家发改委明确表示,房企境外发债主要用于偿还债务,限制投资境内外房地产项目、补充营运资金等。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近期房地产企业融资规模回升,原因何在?从策略上看,目前房企的发债,多是以现有债务再融资(即借新还旧)的方式进行。“现在基本上要借新的融资,相当困难。但目前国家发改委对企业“借新还旧”还是持鼓励态度。
在债务密集到期、销售下滑、其他渠道受阻背景下,房企大多只能借新还旧,融资规模的上升实质是到期债务规模的大幅增加。
截至2018年底,房地产主要渠道有息负债余额是20.3万亿元,将在2019?2021年集中到期,每年到期规模分别为6.8万亿元、6.6万亿元和5.4万亿元。其中规模最大的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近期开始密集到期;而信用债中占比最大的公司债在2015?-2016年集中发行,一般期限为3-5年,也将从2019年起进入偿债高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