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缴税款和最终清算应缴税款的时间和判断条件写入土地增值税法,并要求相关部门与税务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另外,财税部门考虑引入先交土地增值税,后办理相关权属登记制度。纳税人和税务机关违反本法将被追责。
2011年和2012年土地增值税同比增长分别达到惊人的61.3%和31.8%,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主要原因就是房地产税务部门加强了对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和清算管理。近些年,地方也在不断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比如,今年河南省永城市政府发文,要求市国土资源、住房保障等部门及时提供房屋、土地转让等信息,并积极配合市综合治税工作组办公室做好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工作。开展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种专项征缴治理。
上半年,受限购等调控政策对房地产业持续影响,商品房交易量下降明显,财税部门克服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强化收入征管,重点加大对企业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清欠历年税款入库,确保上半年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为了在2020年前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近年来,全国人大加快了税收暂行条例上升至法律的步伐,船舶吨税等6个税种已经完成立法,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法律已经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在2018年公布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并没有涉及土地增值税法。去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和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中也未提及土地增值税法。本届人大立法规划提了不少税种的立法,但未提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极有可能合并为正在起草的房地产税,因此这两个税种未提及立法。
房地产税开征一大思路,是减轻房产交易环节税负,增加保有环节税负,而土地增值税属于房产交易环节税负,因此不提土地增值税立法意味着,也有可能进行重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