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通过互联网平台进入租赁市场

2019-04-28 04:36阅读:47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显示,支持市场主体以共享经济的理念和模式,推动售后空置房源进入租赁市场。鼓励发展分时度假、在线租赁、房屋分享等各类共享型居住产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及个人,利用共享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将空置房屋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利用效率,满足多元化的住宿需求。

从财税、金融、用地以及管理服务等方面,多渠道支持住房租赁经营。税收方面,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平台公司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生活性服务业的各项支持政策。对利用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或存量商品住房转型为租赁住房的项目,市县政府可根据租赁经营缴纳的地方税收留成部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补助政策,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给予适当奖励补助。

金融方面,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符合其经营特点的中长期贷款和金融解决方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竣工库存商品住房用于出租经营的,金融机构可通过经营性物业贷款等产品给予后续融资支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住房租赁企业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用地方面,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存量商品住宅用地转型建设租赁住房,在年度住房实施计划中单列。利用存量商品住宅用地转型建设租赁住房的,可按市场评估价差额补缴或退还出让价款。租赁住房用地的基准地价可暂按现行商品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60%执行。产业园区内的产业用地可配套建设租赁住房等生活服务设施,其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总建筑面积15%,按原用途使用土地,但不得分割转让。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住房租赁经营业务营业执照、公安部门在采集入住人员信息、消防部门在提供消防安全提示、物业服务企业在提供住房租赁相关信息等方面,为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平台公司提供便利,减轻个人和企业负担。

为更好地提供住房租赁市场服务,海南将加快建立政府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房源核验等对外服务,并可链接各类市场主体的租赁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备案,保障租赁权益。通过政府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信息与税务、金融、住房公积金、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教育、社保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各部门根据共享的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信息,依法依规提供居住证、子女入学、社保、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

从用地供应管理和行业监管方面提出规范要求。对确需新增供应租赁住房用地的,在土地供应前,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拟供应租赁住房用地的房屋性质、开发建设、转让及租赁管理等相关限定条件进行审定,并作为土地出让条件载入土地出让公告。租赁住房项目用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分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协议出让、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土地供应后,有关限制条件要在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簿上注明,并应当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不得分证办理,明确“整体持有,不得分证办理”。

为保障承租人权益,规定出租住房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且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宜低于6平方米。同时,为防范以租代售行为,规定住房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住房租赁企业不得自行开办“租金贷”等金融业务,金融机构开展“租金贷”业务时,应确保承租人作为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将进一步完善海南省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加快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不断满足本地居民多元化住房需求。

相关研究报告

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趋势分析预测报告

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研究报告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