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建筑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显示,近日,广州市沙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开始公开征询意见,其中将沙面全岛31.4公顷范围划入核心保护区,经批准允许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高度在12米以下;将沙面岛北侧六二三路骑楼沿街建筑等7.7公顷范围划为建设控制地带,在该区域进行新建和扩建活动的,建筑高度需控制在18米以下。上述建筑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沙面、街区整体风貌相协调。同时,规划还特别提到沙面核心保护区应保持现有街巷尺度,提倡小规模的交通改造与梳理;建设控制区则在保护历史遗存的前提下,必要时适当增加支路网密度。
核心保护区与建设控制区“限高”标准不同
沙面历史文化街区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处于广州历史城区西南片区,街区南濒珠江白鹅潭。沙面曾是广州重要商埠,曾有十多个国家在沙面设立领事馆,九家外国银行、四十多家洋行在沙面经营,粤海关会所、广州俱乐部等在沙面相继成立。如今,沙面岛上欧陆风情建筑形成了独特的露天建筑“博物馆”,广州沙面建筑群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沙面也被开发成国家5A级景区,周边分布着上下九步行街、粤海关旧址、沙基惨案纪念碑等历史遗迹,是广州著名的旅游区、风景区和休闲胜地。
在此次规划中,对沙面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要素分为物质性保护要素和非物质性保护要素两类。其中,物质性保护要素包括: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5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六二三路骑楼街,沙面一街、沙面二街、沙面三街、沙面四街及沙面五街传统街巷格局,旧石堤石埠头、沙面西桥、清代防城古炮等;非物质保护要素包括:挖石基涌、新建十三行、梅林事件、三方谈判、火烧英国领事馆主楼、鹅潭印月(63版)、新建白天鹅宾馆等历史事件以及南粤水上人家、白天鹅与黄萧养的传说故事。
规划将对沙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值得注意的是对这两个地带的新建和扩建活动要求有所差异。其中,核心保护区除新建、扩建必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且这些设施的建筑高度必须在12米以下,建筑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沙面整体风貌相协调。建设控制地带进行新建和扩建活动的,建筑高度应控制在18米以下,在体量、色彩、材质等应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破坏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特色。
沙面历史建筑以3-4层为主
在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方面,住建部早在2017年就曾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做好历史建筑的确定、挂牌和建档,最大限度发挥历史建筑使用价值,不拆除和破坏历史建筑,不拆真遗存,不建假古董;同时,在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其他历史建筑集中成片地区,禁止在对其历史风貌产生影响的范围内建设高层建筑,新建建筑应与历史建筑及其历史环境相协调,保护好历史建筑周边地区的历史肌理、历史风貌,严格按照保护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保护历史建筑,要求历史文化街区景观不被遮挡,保留区域的历史风貌。在历史文化街区内对新建建筑的限制。比如,在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保护条例(草案)中,要求在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建筑;确需建造优秀历史建筑附属设施的,应当报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中,要求乌山、屏山之间视线走廊宽度为100米,视线走廊之内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24米,围合范围内的其他区域、历史城区内白马河沿线建筑高度不得超过48米。
沙面的历史建筑以3-4层为主,除白天鹅宾馆、中国海关大楼、露德天主教堂,以及某些居民楼高度明显较高之外,其余建筑高度应普遍在12米左右。原来沙面岛北侧六二三路骑楼的高度普遍为四五层,高度多超过18米。后来六二三路扩建后,沿街骑楼重建,现在骑楼的高度均在18米以下,符合此次规划对于建设控制区新建建筑的高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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