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一轮农村改革的开局之年,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仍然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要以土地制度改革为牵引,推进农村改革。依托土地经营权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进而推动要素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产出率既是当前农村土地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途径。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土地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当前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农户短周期流转偏好同农业投资长期性的矛盾愈发突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仍不健全,信息更新不及时、传输效率低、规模小;“粮经倒置”显现,实践中土地“非粮化”“非农化”等现象凸显流转风险等问题。其中,关于农户短周期流转偏好与农业投资长期性矛盾突出的问题,虽然这种现象由多种原因造成,但最根本的还在于此前的农村承包地产权不明确不稳定,造成了农民对土地长期租赁后的预期不稳定。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当进一步落实农民土地的承包权。
而土地经营权流转后,农地非农化的“大棚房”等现象有所加重,这被认为将会威胁粮食生产,因而在此次提交两会的提案中,也引起了多个民主党派的关注。目前,农村土地流转法制保障欠缺,导致改变土地用途,出现“非农化”与“非粮化”,流转不规范等问题。实际上,从2018年8月开始,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部署在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而近日发布的2019年一号文件也专门强调,要巩固“大棚房”问题整治成果。
这主要是由土地产权制度存在障碍、土地流转存在非法行为和市场环境不成熟三方面原因所致。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构建稳定清晰的土地产权制度,其次要完善土地流转相关政策法规,最后,应当优化土地流转市场环境。而致公党中央则建议,应当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与粮食安全协调机制。在实行土地经营权流转用途管制基础上,强化对地方政府和乡村集体的粮食生产绩效考核力度,将其与干部使用相挂钩,形成协同共抓粮食生产的新格局。同时,强化市场协同配合,坚持发挥好“最低保护价格”的政策托底作用,配套实施与种粮面积挂钩的补贴政策、种粮农业保险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