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则被认为是我国正式确立了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三权分置’的法制化,意味着相关改革试点已经结束”,下一步的改革重点,是围绕着如何放活经营权,在市场中充分发挥其权能作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适度规模经营。
承包地“三权分置”的相关改革,只是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部分。作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承包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等前期性工作,也将成为2019年的工作重点。相关部门将在2019年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收尾工作,同时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并力争在2020年基本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工作。
随着相关领域改革不断深化,权属不断放开,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土地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以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为目的的土地用途管制也在加强。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动员部署会,部署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在原本的计划安排中,此次整治行动计划在2018年8月至12月间展开。但目前来看,这项行动可能还将持续。据韩长赋透露,农业农村部2019年的一大重要任务,就是完全彻底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
与承包地改革相比,宅基地制度等“三块地”改革试点情况,则更加复杂。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此次草案主要修改完善了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强化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内容。草案在完善了土地征收制度的同时,还明确了我国非农建设用地将不再“必须国有”,并规定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条件,和入市后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