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放松二手房限售

2019-01-03 12:38阅读:126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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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第六条明确规定: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

通知称,取消《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中“对主城区和住房成交量高、房地产价格稳控压力大的县区实行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即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的规定。

当地大量棚改货币化补偿的市民无法购买到合适住房,二手房交易价格也增长较快。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根据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当地决定取消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规定。

广州市住建委官网挂出“红头文件”《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确认个人可以购买公寓了。不过,个人购买商服类物业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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