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的同时,与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相比,楼市表述有三点差异,一是将“差别化调控”改为了“分类指导”;二是突出了城市政府主体责任;三是去掉了“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表述。
这也意味着地方政府被赋予在房地产上更多的责任。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此前有个别城市出现了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变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邓郁松认为,调控的主体在地方政府,地方政策进行微调,体现地方对于出台调控政策有更大自主权。各地因城施策,根据当地市场发展情况进行调整,既不抑制、也不刺激,使房地产市场的各项政策逐步回归中性。
2018年以来,中央和地方对楼市调控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调控总次数超过400次,比2017年上涨80%。然而,进入第四季度,越来越多的城市出现了楼市“松绑”的迹象。消息如烽火遍天吹角连营,限购、限贷、限售、限价的层层封印被一一揭开。
圳一位地产相关人士谈到,一手房限价,一般来说,开发商为了回笼资金,在年底不会涨价,备案多少钱就卖多少钱。过完年,现金流足够了,开发商不着急卖出,就会压着房子慢慢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