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一切都靠摸着石头步步探索,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同样如此,一路走来,在鼓励、冒进、调控的不同频道上频繁切换。房地产既涉经济发展问题,更兼居民安居乐业之重,因此,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房地产市场便遭遇了第一次宏观调控,直至今日,挂在这个行业头顶的调控之剑仍旧时时高悬,而这一切,都显示出国家既要促进发展又要保障民生的良苦用心。
早在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就明确提出:“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解决。”2007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指出“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要切实加大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力度,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居民住房”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并把它列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的突出问题,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努力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住有所居”,是国家层面对于房地产发展指明的明确方向,过去十年来,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这一房地产基调始终未曾改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房住不炒”一锤定音。有评论称:“体现了党中央对当前经济新常态下错综复杂的城镇住房矛盾根源认识的新高度,也充分说明了我党一直以来勇于变革、勇于创新的宝贵品质,并将成为未来长时期内我国住房政策的根本性指导思想。”十九大报告还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表明深化供给侧改革将成为未来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重点突破方向。
尤其值得提及的是,这几年来各地政府在住房市场方面大力推进和提倡的举措,其直接目标是要改善住房市场在租售结构上的失衡,其本质思路也是从调节住房供应结构入手,通过化解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实现住房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比如2017年北京推出的共有产权房,即可长期居住,但限制转让,只能内部流通,大幅度降低了牟利空间,真正是面向自住型刚需者,成为落实“房住不炒”思路的一个积极尝试和探索。
此后,各地方政府纷纷跟进,通过推出共有产权房、租赁型住房地块出让、金融机构积极支持企业发展租赁型住房等多种方式去推动“房住不炒”思路的真正落地。展望未来,房地产调控有望从行政指令向长效机制转换,从而在根本上解决房地产“一放就乱”的历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