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6号文中共有四类企业列入参考范围中,其中“房地产业”最受关注。1806号文要求,房地产企业要符合多个条件,包括资产总额大于1500亿、营业收入大于300亿、不超过所在行业资产负债率重点监管线,若未明确,原则上不超过85%。优质企业债券实行“即报即审”,安排专人对接、专项审核,比照“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并适当调整审核政策要求。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这是否意味着房地产企业融资“松绑”,某种程度来说有一定意义。根据通知对优质企业的定义,符合标准的房企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放行,对这些企业融资来说肯定是非常好的消息。但通知对纯粹商业化房地产的支持还是比较有限。监管层主要考虑到房地产资金链的问题,所以出台政策进行适度缓和。现在经济有保增长的压力,但不见得会走以前的老路(靠房地产拉动经济)。
发改委没有放松对地产端的发债。对于地产企业而言,企业债募集的资金用途对于商业房地产项目的投资可能仍然受限,具体有待项目落地进一步验证。国家发改委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调控的决策部署是坚决的、一贯的,也是非常严厉的,这一点在企业债券融资方面也是一致的。按照中央关于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的精神,目前国家发改委企业债券只支持棚改、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等有限领域的项目,不支持商业地产项目。
这几年,企业债券在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调控方面的政策没有变化。市场之所以对地产政策放宽有过高期待,主要因为11月金融数据并不乐观,数据反映出企业现金流和地产需求持续恶化,有业内人士呼吁亟需尽快调整过紧的地产需求及开发商融资相关政策。据了解,今年四季度尤其是11月房企进入密集发债期。11月发行规模达到697.44亿,较10月486.53亿而言,环比上涨43%。新发行债券有151.63亿元。这意味着四季度以来已经新发行1335.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