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底,住建部等7部委宣布在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以来,“管秩序”逐渐代替“打补丁”,成为各地楼市新政落地的新主题。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为打击房地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8月以来,广州、深圳、天津、南京、苏州、合肥、厦门等地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辽宁、福建、云南、重庆、贵州、湖北等多个省市都开展了省一级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部委层面,住建部接连公布两批次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涉及哄抬房价、“黑中介”、捂盘惜售、未批先售、虚假宣传等方面,着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住建部还在10月中旬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列举了住房保障方面、房地产市场方面、住房公积金方面、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等存在的101种行为,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将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其中,违规转让、出租、转借、转租保障性住房和违规代理出售、出租、转租保障性住房等经纪业务等行为,均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行为目录。据了解,对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信用主体,住建部将联合有关部门,采取四类惩戒措施:分别是包括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等在内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包括引导金融机构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在内的市场性约束和惩戒和其他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
此轮各地“管秩序”的政策落地,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进一步督促各地调控政策的落实,二是对商品房、租赁、土地等市场本身存在的漏洞进行规范。与具有周期性的调控政策不同,对市场的规范应当一直加强。目前,在租赁市场还存在租金管控和保障房流入等问题,在商品房市场存在价格虚报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的政策落实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