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对闲置土地加大关注力度

2018-11-13 07:50阅读:60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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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印发的《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主体功能为住房类建设项目的,应在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内竣工。对企业自身原因未按期开工的,不再延长开工期限,开工期超期满1年后将按闲置土地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实际上,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土地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闲置土地一直是深圳市场难啃的“硬骨头”。上边在列的闲置土地共有71宗,在深圳西丽、笋岗等地,此外,近年来深圳建设用地按时开竣工比例普遍偏低,特别是产业用地不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建设情形较为严重,需从政策制度上进一步加以规范。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深圳对于土地闲置和怠慢式开工进行了督查,本质上是供给端的一次重要改革,对于把控开发节奏和在预定时间内交付房屋都有较好的管控效应。

深圳市规土委发布《关于规范已出让未建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和容积率调整的处置办法》,这份《处置办法》提供了多个关键信息:解决早期协议出让的工业用地闲置问题;已出让未建用地可进行有条件的土地用途变更;容积率可调整。《处置办法》还提出,在公共配套条件支撑的前提下,由居住、工业、物流仓储用地变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的,也可按法定图则调整程序申请将该地块调整为居住用地,其住宅部分建设为可销售的人才住房,商业部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建设和销售,并明确可销售人才住房的地价暂按商品住房用地市场价格的30%确定。在许多业内人士看来,《处置办法》不仅为了提升产业发展空间,也为了增加保障性住房空间。

而在今年年底,深圳土地市场迎来一波出让的小高峰。据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公告显示,10月共有8宗土地出让。而在11月,深圳将有4宗住宅用地出让,分别位于光明和宝安,将采用“单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深圳的住宅用地出让步伐明显加快。上半年,深圳即一次性出让4宗宅地。而“7·31楼市调控新政”后的首推宅地出现在9月,为两宗“自持租赁”地块和1宗商品住房地块,后者以最高限价11.7亿元,为龙光地产竞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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