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货币化安置是在三四线成交冷清、库存高企的背景下提出,肩负着三四线去库存的历史重任。当前,三四线库存去库存基本完成、房价上涨压力增大,继续大力度推行棚改货币化已不合时宜。2016年-2017年,三四线通过棚改货币化去库存分别为1.4亿平和1.8亿平,占销售面积的14.8%和17%。三四线城市库存持续降低,房价上涨压力大:当前去化周期和可售面积分别仅为2014年峰值的26.4%和37.2%,创近年新低; 2015年1月至今,58城商品住宅均价上涨49%,其中2017年1月至今上涨30%。
实际上,早在2017年,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货币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决策层就已经多次表态各地方政府要针对货币化棚改“因地制宜”。2017年8月,住建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申报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中明确,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在15个月以下的市县,应控制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更多采取新建安置房的方式。同年11月,住建部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中更强调,对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但仍主要采取货币化安置的2018年新开工棚改项目,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棚改专项贷款不予支持。
住建部再次强调:“要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各地要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评估论证财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标准和范围,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
三四线城市房价以及库存表现使得货币化棚改存在较大争议。不可否认的是,货币化棚改红利一旦褪去,三四线楼市走向并不乐观。2017年11月,我们旗帜鲜明地提出“2018年棚改货币化安置比率将回落至40%,棚改对房地产销售投资贡献转负。”促使我们做出判断的核心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棚改货币化去库存的历史任务在2017年基本完成,三四线去化周期回归合理水平、继续大力度货币化安置将增加三四线房价上涨压力;二是随着房价上涨,货币化安置成本大幅高于实物安置,继续大力度货币化安置不利于控制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