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制度最早出现在香港,于上世纪80年代末传入深圳,此后在内地陆续开花,终成今日普遍采用的一种售楼方式。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预售许可制度,并对预售条件、监管作出了原则性规定。目前,各主要城市商品房预售比例普遍在80%以上,部分城市甚至在90%以上,预售制成为国内商品房销售的主要形式。
在房地产市场发展初期,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商品房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商品房预售制度有利于加快商品房供应,满足群众住房需求,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由于房价飞涨、楼花炒卖严重以及期房投诉居高不下等情况不断出现,关于取消商品房预售制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两年前,全国首个现房销售试点项目地块在深圳拍出时,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蔡穗声曾表示,商品房取消预售制代表了一种方向,深圳的现房出售试点是房地产市场走向成熟的标志,随着市场逐步走向成熟,制度上需要一些调整。
在新城控股高级副总裁欧阳捷看来,深圳市早已不依赖房地产。按照深圳市GDP来看,现房销售试点推出的前一年,即2015年,深圳的GDP为17502.99亿元,房地产业增加值1627.77亿元,而近十年的占比都也没有超过9.3%。此外,在产业结构上,深圳市四大支柱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均无房地产,虽然房地产业的增加值比其中的文化产业还高一些,但不如批发和零售业,也不如文化创意产业,更比不上信息技术产业的增加值。
也正是从2016年开始,除了深圳之外,部分城市为抑制持续上涨的地价,对出让地块在一定条件下也提出了现房销售要求。资料显示,南京市国土局从2016年8月起,在住宅、商住地块的土拍中,如果竞价达到最高限价的90%时,地块所建商品住房必须以现房销售。该政策一直到今年7月才以“竞自持”的竞拍方式予以替代,共执行了2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