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规划将房地产税法被列入条件比较成熟,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第一类项目,引起高度关注。一直以来,不动产统一登记被认为是开征房地产税必要前置条件。而近期自然资源部近期就不动产登记工作发声,也引起了多方联想。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对于房地产税的征收是否需要采取新老划断的方式,一直以来存在争议。此前重庆和上海在房地产税试点过程中,采取了新老划断的方式,被认为既有为了避免楼市过大波动的考虑,也有存量信息掌握不全,难以对存量房征收的客观原因。
尽管不动产登记制度必然是房地产税出台的前置条件,但二者之间并没有直接关联。强调对存量不动产信息的登记和整理,将有利于摸清楼市种类和权属的“家底”,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预期,但其更为重要的作用,还是为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精准制定打下基础。至于是否征收房地产税、何时开征、征收多少,征收范围是什么,应当通过制定相关税收法律去规定,需要考虑税率、范围等多方面因素。
这就对不动产登记信息的质量问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已汇交的部分市县整合数据也存在质量问题,比如,不动产客体数量偏少、关键信息缺失、房地未关联等,亟需进一步做好登记资料移交整理,数据清理补录、关联挂接、整合入库等完善工作,并做好与日常增量登记数据的有效衔接。
要持续提升增量登记数据,健全保障增量登记数据接入质量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特别是上报业务类型不全、错误报文修改不及时、重复上报、登簿日志漏报、登记簿关键字段值为空或不规范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