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供给应由销售模式转向租赁模式

2018-10-15 12:23阅读:58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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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需求端看,获取住房的方式包括购和租,供给端对应商品房销售(销售模式)和住房租赁(租赁模式)。从产业链条环节来看,销售模式中的一手房市场属于增量市场,房地产企业通过“拿地—开发—销售”不断循环进行增量开发并提供商品住宅供给。

随着存量的增加,二手房存量交易市场也不断发展。租赁模式可以分为一手房租赁和二手房租赁,一手房租赁是增量供给,延伸到拿地开发链条(也包括厂房改建等),开发完成后不对外出售而是通过持续运营提供租赁服务。二手房租赁市场则是基于存量房源的租赁市场。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销售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销售模式与租赁模式核心区别在于驱动要素不同。销售模式以销售驱动,与后续的管理运营相对脱离,整个开发销售链条通常只持续几年时间,是服务于销售的开发行为;租赁模式则是以运营驱动,主要以持续的管理运营,服务居住消费需求为核心,是一个持续数十年的经营行为。
 
销售模式的链条以住房销售为终点,整个产业链条的价值和盈利都来源于房屋销售,形成了一个倾向于推动房价上涨的运行机制。

与之对比,租赁模式更加聚焦于服务真实的租住需求。此外,租赁市场的发展也有利于提高运营环节的税收增长,结合房产持有及空置等方面的税收政策,能够将开发销售链条的收入和税收,逐步转变为市场健康发展的税收收入,利于理顺地方政府财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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