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多个主管部门的介入,对于房租价格的平抑起到推动作用。据媒体的报道,某些大型租赁平台在某一区域内掌握有几十万套房源,形成了客观上的房地产垄断局面,这让很多同区域内的小公司、小平台完全不具备与其竞争的实力。这些大平台掌握了定价权,成为促使房租上涨的原因之一。越来越多的声音在指向房屋租赁市场的垄断问题。
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按照中央的部署,原分属于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的反垄断执法统一由新成立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行使。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成立后,也先后就一些地方政府机构出现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反垄断执法获得了公众的更多期待。对于这次房租价格上涨,反垄断执法能否介入,以平抑租赁价格?
此次是房租价格上涨,表象在价格,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背后可能有房地产垄断因素。如果反垄断执法部门介入,主要依据的法律包括《反垄断法》、《价格法》。其中,《价格法》第1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反垄断执法可以由一些个人或机构向主管部门提出举报,也可以由执法部门在工作中自行发现,随后启动调查。
首先,《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行为,会涉及到多方经营者的串谋,操纵市场价格。房屋租赁平台众多,虽然也存在着一些大的平台,但查清楚是否存在串谋并不容易。即使存在串谋,一般也不会达成某些固定协议、签订某些固定合同。调查串谋行为的取证难度很大。如果是某一家大型租赁平台垄断海量房源,形成了市场支配地位,但最终调查起来也并不容易。《反垄断法》所称的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