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房地产税的积极拥趸,每一轮风声稍微紧一点,房地产税就遭到强烈的反对,我不客气的说,这就是所谓冲破利益固化藩篱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立法似有呼之欲出之势。3月份的全国两会上,房地产税三次被正面提及。时隔四个月,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毛盛勇在7月16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又罕见谈及房地产税。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房地产税立法究竟何时出台?原来的口风是今年要启动,现在人大说年内或后续年度内启动,年内如果启动不了,后续年度到什么时候就得再观察。但房地产税势在必行,中国要走向现代社会,必须建立现代税制,现代税制必须包括直接税,直接税中必须包括中高端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调节,这个是非常明确的。
我国现行房产税制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目前土地使用、土地建设、企业所得、房产或土地转让交易、房屋出租和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均被房产税制涵盖,税种多且税目复杂。然而,我国房地产保有环节上的税收却很少。重开发和流通助推房价上涨过快,而轻保有则造成了市场囤地和投机盛行,加剧供需紧张矛盾。
过时的房地产税制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当下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改革随之而来。2011年1月27晚,上海、重庆两市分别颁布《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开始房产税征收试点。
两市的征收政策有一定的差别,征收对象上,重庆房产税主要针对高档房(即独栋和2倍均价以上高档住宅),既有存量又有增量,而上海仅仅针对新购房屋(考虑存量在内超出人均60平米的面积);税率上,上海为0.4%或0.6%,重庆为0.5%-1.2%;此外,两市在计税依据上同时选择了房屋成交价格,税收用途上也均用于保障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