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

2018-07-24 10:21阅读:32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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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包头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自治区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强化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结构,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全市房地产经济保持了平稳发展、持续向好的态势。

市场运行六大特点:

房地产项目新立项增长明显,市场投资信心十足。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显示,截至5月底,房地产项目新立项15个,面积261.03万平方米,立项规模同比增长68.5%。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房地产开发项目105个,建设规模2310.02万平方米、计划投资总额848.97亿元、施工面积1443.03万平方米。其中:新建项目8个,建设规模151.66万平方米,施工面积5.39万平方米;续建项目71个,建设规模1706.48万平方米、施工面积1172.19万平方米。

新建商品住房供应增长显著,供应幅度符合包头市实际。1-6月,全市上市商品房项目49个,批准预售商品房14242套、面积172.87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203.02%、246.78%。其中:新建商品住房11642套、面积137.63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234.64%、239.74%;新建商品非住房2600套、面积35.24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12.94%、277.30%。

新建商品房销售持续增长,住房与非住房销售同比双升。1-6月,新建商品房累计销售18183套、面积213.03万平方米、金额139.4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77%、30.96%、59.09%。其中:新建商品住房累计销售14251套、面积172.51万平方米、金额102.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74%、25.03%、47.69%;新建商品非住房累计销售3932套、面积40.52万平方米、金额36.9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15%、64.05%、102.35%。

有序推进新建商品房去库存。截至6月底,全市可售商品房59627套、面积669.64万平方米,库存面积较2017年底减少2.03%。其中:可售商品住房27094套、面积357.01万平方米,库存面积较2017年底减少2.40%,完成自治区考核任务的120%;可售商品非住房32533套、面积312.63万平方米,库存面积较2017年底减少1.61%,完成自治区考核任务的54%。

新建商品房价格稳中有升,涨幅处于合理区间。1-6月,全市新建商品住房房价中位数为5785元/平方米;市五区新建商品住房房价中位数为6151元/平方米。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住宅价格指数,1-5月我市新建商品住宅平均同比价格指数为106.5,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稳中有升。1-3月新建商品住宅房价涨幅与城镇人均可支配性收入增长率之比为0.776,处于合理区间。2017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37.7平方米,按照反映房价是否符合当地居民承受能力的指标,2017年我市商品住房房价收入比为4.35,处于4-6的合理区间。

二手房交易大幅增长,二手住房交易套数首次超过新建住房。1-6月,二手房累计成交15258套、面积136.27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58.26%、70.40%。其中:二手住房累计成交14656套、面积120.71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57.66%、56.77%;二手非住房累计成交602套、面积15.56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74.49%、423.98%。改善性住房需求正逐步成为市场主流。

资质延续的开发企业上报自治区住建厅注销其开发资质。共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86家,现场核查拟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16家,张贴投诉举报电话44份,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份,处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4家,罚款金额8万元,为业主退还购房款9.59万元。完成了《包头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修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中介管理底档。

继续引导市场健康发展五个方向:

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放松

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调控决心不动摇、政策方向不改变、力度不放松。大力推进房地产领域改革,探索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公租房、限价商品房和普通商品房并存的住房供应体系。

深入推进新建商品非住房去库存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自治区住建厅《关于结合城市“双修”、完善公共服务供给做好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意见》精神,继续坚持供给侧和需求侧双管齐下,重点采取差别化供地、调整房地产开发结构、扶持新型产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等举措,大力推进商品房非住房去库存,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防止住房价格过快上涨

结合各地区新建商品住房库存情况,对库存去化周期低于12个月的地区,建立绿色通道,加快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市场销售行为,稳定商品住房价格,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与发改委联合发文,建立和完善强化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长效机制。

全面提升住宅品质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从推进住宅全装修、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绿色建筑和推广智能化住宅等方面提升住宅品质,打造和谐宜居、各具特色、品质上乘的现代化住宅,推动居民由“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大步迈进。

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整顿

根据《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继续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加大与发改、工商、公安、司法、银监局、国税、地税等部门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等投机炒房行为,以及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查态势,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向社会公布,形成震慑。加快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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