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房价格每年涨幅6%以内

2018-07-19 04:03阅读:73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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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苏州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总计十条,其中有一条内容规定,在对外销售时,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宜调高,6个月内调高幅度不宜超过6%,12个月内不宜超过12%。下一批次备案预售价格不宜高于上一批次同类型房屋成交均价的6%。

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均价在2018年1月份水平(8882元/平方米)的基础上,每年涨幅控制在6%以内,普通高层住宅(毛坯)预售均价实行最高限价,最高控制在11000元/平方米以内。划分4个调控片区,其中,一类片区今年调控目标价最高,为11000元/平;四类片区今年调控目标价最低,为7500元/平。

年涨幅控制在6%以内,2018年下半年涨幅控制在3%以内,参考了中心城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银行贷款利率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等因素。此次,宁德楼市新政的还有一大亮点是,将摇号纳入了调控手段。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销售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此前已经有成都、西安等多个城市实行了摇号销售的政策。

对中心城区新批预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其中应安排50%的套数优先考虑蕉城、东侨户籍无房户首次购房等刚性需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后,应组织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商品住房,摇号排序、按序购房,摇号排序名单应现场公示,选房后不得更名转让。同时,出台了公证摇号公开销售的相关通知,规定了具体的摇号、选号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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