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至2017年,7.9%的城镇家庭经历了拆迁。其中,货币化安置比例为31.6%,加上7.4%的拆迁家庭同时获得了实物安置及货币补偿,共计39%获得了货币补偿,平均补偿金额为31.5万元。这相当于政府直接转移支付给居民2.9万亿元。那么,被拆迁的家庭拿到补偿款后,是拿钱走人还是新购置房产?
根据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在上述拆迁家庭中,13%的家庭新购了住房。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货币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虽然货币化安置家庭购房比例略高,但也仅为20.4%,还有近80%的货币化安置家庭并未购房。从区域上看,货币化安置家庭购房比例在一、二、三线城市分别为12%、26.4%和14.8%。三四线城市货币化安置家庭购房比例远低于二线城市。整体来看,棚改购房家庭占总体购房家庭比例都不高。2013年至2017年间,棚改购房家庭仅占全部购房家庭的8.3%,货币化安置购房家庭仅占全部购房家庭的4.1%。同时,三四线城市拆迁家庭占购房家庭的比例同样不高,仅为5.6%,甚至低于一二线城市。
如果八成棚改货币化安置家庭没有购置新房,那么剩余的货币化补偿款流向了哪里?除去已购房家庭,货币化补偿增加了家庭储蓄,减轻了家庭负债,增加了家庭创业比例及工商业资产,提高了家庭投资性收入,提升了家庭消费。投资性购房才是当前购房的主要动机。比较2008~2018年第一季度全国家庭的购房动机,投资性购房比例在不断上涨。2008年投资性购房占19.6%,2013年上涨到28%。2016年上涨到33.4%。2017年37.6%,2018年50.3%。
相对于“一刀切”的实物安置,棚改货币化安置给了家庭选择是否购房的自由,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家庭储蓄、减轻家庭负债、增加家庭创业和工商业资产、提高家庭投资性收入提升家庭消费水平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当前多套房比例居高的情况下,应该继续坚持棚改货币化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