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地主体多元化的另一路径——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用作住宅用地的做法方面,地方此前也有相关实践。多主体供地并非从天而降或凭空臆造,而是有着丰富的前期实践基础和制度创新储备。从2009年开始,广东省开展了以“三旧”(旧城镇、旧工厂、城中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2013年,试点增加了浙江、江苏、上海等省市。其实质,就是将供地由政府单一渠道改为政府、企业、集体多个渠道,推动土地市场化配置。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未来应深化房地产试点探索,在符合规划前提下,让“三旧”用地经改造可用作保障房、政策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等建设。北京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全社会支持参与住房保障工作,不断拓宽保障房筹集渠道,多主体供给,形成了广泛合力。其中,鼓励国有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保障房,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目前已建设约12万套。
鼓励国企拿出自有用地建设保障房,是增加保障房的供给渠道,而非企业自建房为企业内部职工福利分房。这些房源均面向社会符合条件的保障房家庭进行公开配租配售。中国当前对土地实行用途管制,且不同用途的土地在出让时价格也相差较大。当前,一些热点城市的居住用地价格较高,而地方政府在出让工业用地时,往往更多考虑招商需求,地价相对较为便宜,甚至是无偿划拨供企业使用。
此前,一些城市非房地产企业工业用地“变身”住宅用地的案例,都需要政府批准用途转变,以及补缴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在“供地主体多元化”的政策环境下,工业用地“变身”住宅用地是否还沿用原来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