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开征条件已经具备

2018-06-30 10:44阅读:50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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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房地产税出台的重要前提,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不动产登记体系进入到全面运行阶段。也就是说,个人名下多少处住房将在系统里一览无余,为房地产税征收提供了基础数据。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在明确房地产税征收的意义和时机后,下一步的重点是如何征收。如果参照发达国家通行的普遍征收,以房屋评估值为计税基础,那么影响将非常之大,特别是大城市的居民。以一线城市为例,十几年前不到百万的房产,如今或许是市值千万,即便税率千分之五,以七折征收,每年三四万的房地产税对一般家庭而言是不小的支出,对提振国内消费也颇为不利,特别是如果这是家庭唯一住房。

因此,房地产税具体方案要符合中国国情,如果对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仍旧征收,无疑将产生抑制消费、增加居民负担等负面影响;但如果居民拥有三套以上住房,可以通过“假离婚”等手段避税,也是必须堵上的制度漏洞。实际上,除了按照套数来决定如何征税外,也可以按照人均居住面积进行征税,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16年末中国人均居住面积为40.8平方米,可设置一个略高于人均居住面积的免征额,超过视为奢侈性居住,进行征税,如此不失公平。

更为重要的是,房地产税从设计到征收过程纷繁复杂,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难以做好“一步到位”。因此,房地产税应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平稳推进,这也符合“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同时,各地房地产情况差异大,应给地方充分授权,可在授权范围内选择具体开征时间、适用税率、征收对象,从而有利于房地产税平稳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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