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部分限房价项目上市时销售限价与同地段房屋市场价会产生较大差价的原因,一是政府推出“限房价、控地价”的土地出让方式是为了控制土地出让价格、防止出现“地王”,所以有必要适当压低住房销售限价;二是为引导项目周边的在售新房项目及二手房房主理性定价,扼制房价上涨,也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销售限价,特别是一些在土地出让时周边没有在售新房,销售限价主要是参考了周边二手住房当时的成交均价。
限房价项目销售时与周边商品房价差较大时,就存在较大的获利空间,一些投资投机客必然趋之若鹜,如果不采取必要的措施,原本用来居住的房屋就成了投资投机客炒房牟利的工具。目前看,即便像有些城市那样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但巨大的获利空间还是会吸引大量的购房人参与摇号,其中很多购房人都是本着“买到即赚到”,而非真正需要房子住的动机参与的,导致了真正自住的刚需家庭最终能购买到的概率大大降低。
如果由政府收购过来作为共有产权住房再公开摇号销售,并且购房后以后再卖二手房也只能面向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转让,大大压缩了限房价项目的牟利空间,投资客、炒房者也就没有了购买的动力,申请购买的居民家庭将主要是自住的刚需家庭,使得限房价项目真正回归房住不炒的目的。
限房价项目销售新政能够“双防双保”,扼制炒房,确保限房价项目住房是用来住的。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土地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双防”既通过土地出让时提前锁定住房的上市销售价格,防止开发企业炒地推高房价、地价获取暴利,也防止住房出售时提前锁定的价格较市价偏低引起投资投机购房人炒房获取暴利;“双保”则既保障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也保护了刚需和改善家庭用来自住的住房需求不受到投资投机购房人的挤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