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进行了六次规模较大的政府机构改革。200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设立的国土资源部主要职责为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等。
目前,我国国土工作正处在转型改革关键时期。一方面,相关工作取得大量成果。全国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5.5亿亩,耕地保护“三位一体”新格局基本形成。脱贫攻坚和权益保护取得重要进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调剂为贫困地区增加收益近600亿元。国土资源规划体系更加完善,规划的引导和管控作用得到强化。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取得重要成果,清洁能源、重要矿产和战略性新兴矿产资源储量增加。另一方面,重要领域的改革推进引人注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进入最后阶段,《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也已按法定程序上报国务院。
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其中组建和重新组建部门9个。根据方案,自然资源部在囊括国土部原有的大部分职责以外,还将国家发改委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建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同时,在此轮改革中,国土部原有的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农田整治有关的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地质灾害防治职责等,则被划离到其他部委。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土地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土地制度改革方面,自然资源部是最为重要的部门,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推力。规划体系改革方面,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体系,探索建立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国土空间监测监管制度。持续深化法治国土实践,统筹推进重大立法项目。自然资源改革方面,提高地质矿产服务保障能力,推进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深化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