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来说,财税体制改革要服务于政府间的权责划分,更好地促进各级政府正确、有效履行职能,把握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正确发挥各级政府的积极性,实现社会经济活力和公平正义的有机结合。
例如在最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方面,在本次人大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张业遂透露,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是党中央提出的重要任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目前正在加快进行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去年12月,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等共同发布《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7-2018》就建议,近两年全国住房市场总体稳中有升,为更好建设长效机制,建议明年将房产税纳入立法议程。
即“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房地产税立法之后,中央层面会明确一个总体框架,包括税收征收范围、豁免的基本条件、税率的标准范围等,主要是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而具体的细节则会授权各省政府进行明确,每个城市征收标准会有差异。
虽然脚步声渐近,但房地产税正式落地仍面临不小的难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当前的房地产税方案与现行房地产法律、政策相悖,“如果将房地产税视为财产税,则违背了我国现行土地国有政策中不能对个人征收‘土地财产税’的原则;如果将房地产税视为使用税,那购房企业、个人已经缴纳了70年的使用费,这相当于重复征收”。许善达直言,要制定完善的房产税方案,首先要在法律层面解决与现行制度的不一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