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在调整新建商品住宅限售政策方面,昆明将加强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旅游度假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其中,对主城二环路以内,呈贡新区以及船房河、广福路、彩云路、鲜花大道至滇池围合区域内,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实施3年限售政策。
同时,昆明将对主城5个区和5个国家级开发区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做出调整;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下调为单职工缴存家庭3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50万元;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住宅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对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住宅的,原则上最低首付比例为20%;对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住宅的(含原有一套住房贷款已结清),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此外,还将适时推出限价商品房,加大房地产市场整治力度,培育租赁市场等。
三亚下发的文件显示,各区域已达到预(现)售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申请办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总体均价和单套价格不能超过该区域2017年2月份同类型商品住房网签均价和单套最高价;已办理预(现)售的商品住房项目不能超过2017年2月份该项目网签均价和单套最高价。之前备案价格超过以上标准的,须重新申请价格备案。非商品住房项目销售备案价格应控制在合理区间。新政策还要求,严格按照备案价格网签备案,销售价格超过备案价格的不予网签,降价销售幅度不得超过备案价格的20%,备案价格原则上保持一年的稳定期,一年内不得调整。
武汉市房管局日前就《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拟对全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程监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申请开立对应的银行监管账户,协助购房人将其全部房价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