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相较之下,共有产权养老设施的模式则被定义为居室分割定向出售、公共服务空间持有经营、限龄人群居住。
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养老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共有产权养老试点,确实缓解了投资方重资产投入的压力,共有产权试点释放了社会资本的流动性,可以使投资方快速收回重资产投入,“轻装”开展养老服务。另一方面,购置养老居室房产,既解除了老年人为子女留下不动产遗产的后顾之忧,又通过房屋销售差价换取了养老服务。
具体到社会资本关心的共有产权养老试点项目的土地使用方面,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副主任谢俊奇表示,双桥试点项目的用地性质是养老而非房地产,享有经营性养老用地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的土地利用政策,“可以确定的是,购房者拥有养老居室50年产权包括的是95%份额内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不动产证办完后可以进行抵押”。谢俊奇表示。
与双桥项目是企业自持用地不同,半壁店项目的土地是国企的存量用地,是经过公司协议出让的。未来北京可能将会研究探索土地“有条件”地通过招拍挂市场出让,建设共有产权养老院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