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限购一套 商品住房 5年内不得转让

2018-01-16 04:06阅读:46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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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商品房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数据显示,1月16日,南京市公布《南京市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服务工作办法(试行)》,明确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房住宅须本人购买,且仅限购买一套,所购房源5年内不得转让。

前不久,南京刚刚发布了2018年市委一号文件的配套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高层次人才来宁买首套房可不受户籍限制,公积金最高可贷120万元。

那么究竟哪些算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无条件不限购吗?买房如何申请?大家关注的细则今天出炉。1月16日,南京市公布《南京市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服务工作办法(试行)》,明确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须本人购买,且仅限购买一套,所购房源5年内不得转让。

根据办法,本办法所称的高层次人才包含五类,第一类为《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人才;第二类为政府重点引进企业(项目)中的核心团队成员;第三类为新型研发机构中的核心团队成员;第四类为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相当于A、B、C类的人才;第五类为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办法中还非常明确,这五类高层次人才,必须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任命文件,方可提出购房申请。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各类人才、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向市人才安居办提出申请,其中:第一类和第四类人才中A类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进行审核,B、C类人才由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第二类人才由其单位所在区(园区)人才安居办审核并报经区政府(管委会)确认;第三类人才由市科委进行审核;第五类人才由市人才安居办进行审核。

市房产局会同相关区政府,结合当前新建商品住房的上市情况,优选部分房源供应高层次人才。每个项目筹集的房源原则上不超过其申请上市销售量的10%,上市销售量超过500套的比例不超过6%。该部分房源不列入公证摇号售房范围。市人才安居办根据审核结果向市国土局出具工作联系单(有效期一个月),由市国土局负责开具电子购房证明、办理相关手续。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采取抽签方式选房。

此前,在南京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在本市无住房、购买首套房的,可不受户籍限制。

此次细则中对高层次人才首套房不受户籍限制进行了细化,规定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须本人购买,且仅限购买一套,所购房源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执行实名制要求,认购后不得更改购房人姓名。合同备案后买卖双方需解除合同的,所退房源优先供其他高层次人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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