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租赁住房是农民集体持有的租赁产业(租赁物业),可依法出租获取收益,不得对外出售或以租代售。据了解,2017年是北京首次将集体土地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超额完成。除东城、西城以外,北京各区均已有此类项目出现或完成。
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方面指出,已供应的项目主要位于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和平原地区新城范围内,符合“毗邻产业园区、交通枢纽和新城”的选址原则,但从与市中心的绝对距离和通勤条件来看,距离市中心较远。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土地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2017年完成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乡村建设规划条件工作的三个地块分别位于琉璃河镇兴礼村、窦店镇窦店村及窦店镇下坡店,三地均位于六环外。
其中,琉璃河镇兴礼村项目总用地面积9.8公顷,距离其最近的燕房线星城站13千米。据百度地图显示,其公交车程1个半小时左右。此类项目更加关注“区域职住平衡”。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一般远离市区,配套基础设施不如普通租赁住房,其竞争优势在于较低的租金,未来将与普通租赁住房形成高低配置。
城市的发展需要过程。此前更多位置更好的土地已经进入商品房市场,而随着北京轨道交通体系的建设,这些区域的区位条件将明显改善。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并不是新一轮房改背景下的“新鲜事物”,也不是北京独有,早在2009年就有地方开始探索。但在城市发展的不同阶段,其政策导向一直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