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后,其承包权、经营权,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进行变现。另外宅基地的使用权在确权后,宅基地上的房屋等也存在发房产证的可能性,这样农民可以通过土地确权的各个证来实现财富增值。搞确权登记颁证的目的就是确实权、颁铁证,让老百姓手里拥有的承包经营权证是土地的身份证。 拥有这个承包证书以后,就拥有了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还有相对的处分权利,这种处分权利就是转包权和出租权。
通过确权登记颁证以后,很多地方经营权抵押担保非常普遍,老百姓实实在在地感觉到了手里面的经营权能给他带来实惠,而且这个通过数据汇交、信息共享以后,金融部门也愿意做这个生意。据了解,目前农村土地承包权将继续延长30年,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土地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这对于很多有土地承包权的人员而言,可以进一步延长承包收益,而实际流转的经营者,也可以签订更长的协议进行生产,这对农村稳定发展有益处。
不过,目前农村的土地是多年前按家庭来分的,多年后,有的家庭新增加了人口,有的新嫁入了外来女性,这些人并没土地。按人均而言,这些家庭的土地是减少的。另外很多人已经在城里买房定居,但是在农村仍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按照现行政策国家不能收回,这些人不在本村但是拥有土地收益,其实对当地村民不公平。
并且很多人的承包地给别人种植后因为时间长已经很难要回,这在农村出现了有人拥有几十亩甚至上百亩土地,但是有的一家只有少数或者无任何土地。在农村土地延长承包期时,没解决土地的“新地主”问题。中国农村土地的家庭承包,是采取“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农民进城、户口的迁移,与宅基地的分配及使用情况,现阶段是不挂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