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间一直在呼吁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出台,从而稳定房地产市场,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近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指出,相信房地产调控政策会继续发挥效果,特别是将会逐步建立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如何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朱中一认为,在制度安排上,应首先完善住房制度,完善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加快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在此基础上,建立与之配套的土地、金融、税收、法制及市场监管等制度。
土地方面,在试点的基础上,如在13个城市里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租赁住房,通过正在修改《土地管理法》,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人地挂钩的土地供应制度。根据住房的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土地供应制度。金融信贷方面,建立有利于自住型需求和遏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金融政策,防止表外消费贷等流向房地产。
税收方面,通过改革和立法,降低自住型需求负担,提高投机、投资性需求成本,鼓励有多套住房者将闲置的住房推向二手房市场或租赁市场。立法方面,对《土地管理法》(修改)、《住房租赁管理条例》和《房地产税》等加快立法。市场监管方面,应建立完善对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机制,规范开发销售中介行为,进一步完善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机制,提高调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