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这是公租房建设的先声。2012年1月,北京、上海成为集体建设土地建设公租房首批先行试点城市,唐家岭等试点工作值此背景下开展。
然而,由于《土地管理法》规定,除农民住宅外,严加限制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其他用途的住宅,加上项目审批等配套设施缺位,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土地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集体土地融资困难,项目回收周期长等缘故,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工作进展缓慢。北京市国土、规划、发改等7个部门联合发文,对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各部门须承担的任务,旨在解决法理和政策难题。
2015年,北京市住建委还为唐家岭等项目特颁了“绿色通道手续”,允许项目建设和手续办理同时进行,但从试点工作开始到2017年项目完工,长周期的建设延迟了项目成本回收的时间,集体土地建造公租房试点工作难以形成规模。2017年4月,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市2017-2021年及2017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提出2017 到2021 年,北京计划供应住宅用地 6000 公顷,以保障 150 万套住房建设需求,其中,集体建设用地 1000 公顷,约占六分之一,这是集体建设用地首次被正式纳入供地范围。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纳入供地范围,不仅增加土地来源,也盘活了人口净流入大的城市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促进了土地的有效利用。但她认为集体建设用地建造公租房,还应进一步明确产权问题。集体建设用地建造公租房,价格方面应有它的优势,但最大的问题可能是公租房的定位问题,比如所有权属于谁,集体建设用地要怎么出让,拍卖后建造的房子产权归谁等,都需进一步明确。增加土地供应属于供给端发力,而在需求侧,房地产政策调控力度也空前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