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出台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就曾提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截至2016年底,全国有2582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确权面积8.5亿亩,约占全国二轮承包合同面积的70%,全国土地流转比例超过35%。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土地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土地流转实际上是承包经营权在农户经营者之间发生分离,推动了规模经营的发展,对现代农业起到重大作用。土地经营权流转解决了“地谁来种”“怎样种地”的问题,适应了工业化、城镇化的要求,增加了从业人员的收入,也维护了流转土地的原农户的承包权益。原承包者凭借承包权获得财产收益,而经营者可以通过这种方式使得经营规模更大,土地流转对他们从事专业的农业生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资源配置效率都起到重要的作用。
土地流转还催生了新的农业经营主体。新的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四大类,第一类是家庭农场,共有87.7万家;第二类是农民合作社,现在有193万家,其中既有生产型合作社,也有服务型合作社;第三类是产业化经营组织41.7万家,其中龙头企业13万家;第四类是社会化服务组织115万家。
随着土地流转和现代农业的深入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各类服务组织蓬勃兴起,数量超过115万,服务领域涵盖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各个产业,涌现出全程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多种服务方式。然而,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的同时,以普通农户为主的家庭经营仍是农业的基本经营方式。今年8月份,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