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政策,长沙各区县(市)人民政府需建立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台账清单,全面监测建设进度。对已经供应土地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的商品房项目,督促尽快开工建设;对已经办理施工许可但未办理预售审批的商品住房项目,建立项目跟办清单,明确专人专责,督促企业加快施工进度,并依法办理预售许可证,形成市场有效供应。
在优化服务方面,明确发改、教育、住建、国土、规划、园林、消防等职能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加快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审批第一责任人,对纳入督办清单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次性”审批。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商品房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对纳入督办范围的商品房项目,符合预售条件的多层房屋施工至正负零、高层房屋施工至主体5层,可申办预售许可手续。
在加强监管方面,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竣工时间,加大对未按要求开工建设的项目清理力度;加大对违规延迟建设、对具备预售条件拖延上市、捂盘惜售或变相捂盘、哄抬房价及违规炒作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
对严重违法违规、造成恶劣影响的房地产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暂停参与土地市场招拍挂,暂停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和新项目报建手续,暂停政策性补贴和行业评先评优,暂停办理资质升级和备案手续。凡应开工而未开工,或已开工但工程进度缓慢,不能按用地合同约定的开工、竣工时间上市销售的,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补缴土地闲置费,并依法依规追究企业有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