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大力推动租赁住房发展或将成为构建“租购并举”房地产体系的有效途径之一。国土资源部近日召开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启动会,标志着这项试点工作的全面启动。据悉,北京、上海两市已经展开前期试点。另外,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11个试点城市也将紧随其后,启动试点。
从此次试点城市来看,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多为房地产一二线热点城市,其针对性意味深长。今年5月份北京首批集体建设用地租赁房入住,力求在租赁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超大和特大城市探索出一条新路。从北京试点透露出的信息来看,未来还将有一系列配套政策出台,如创新融资模式,多方式筹措资金,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与投资机构、开发企业等单位合作开发经营,收益共享等等。
要坚持目标导向推进试点工作――以项目管理为抓手,以完善规则为主线,以可复制、可推广为标准,以支撑城乡建设为导向,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引导住宅用地市场趋于均衡;优化农村建设用地管理环节,完善用地规则,盘活低效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法――由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实施,办理审批程序应兼顾产业用地用途和居住功能,在城镇村和独立工矿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开发建设;试点城市要建立党委政府直接领导的协调决策机构,认真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做好市场调查等基础工作,制定试行工作规则。
“试点城市既要落实好‘规定动作’,也要发挥首创精神,创造‘自选动作’。”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广华在会上表示,试点城市应围绕“两完善、两探索”勇于创新。试点城市要优化用地管理流程,对宗地供应计划、签订用地合同、批复用地许可、不动产登记及项目开竣工、改扩建等环节实行全流程管理,将项目用地纳入供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