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北京仍然是住房政策创新最前沿的城市,但在各地积极探路房地产长效机制的背景下,带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建设,开始从北京等一线城市向全国热点城市扩散。近日,长沙市住房保障服务局表示,长沙市日前正式面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推出定向限价商品住房,首批已(拟)开工20个项目,建设11682套,预计其中2702套住房年内即可上市供应。
据了解,长沙市推出的定向限价商品住房,以90平方米以下户型为主,单套面积不高于120平方米,销售价格由政府相关部门确定,低于同地段商品房。其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由主管部门特别注明“限价商品房”字样,而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5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满5年的,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则可按普通商品住房进行房地产正常交易。这被认为是长沙方面在房地产风险管控的“未雨绸缪”。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价格指数显示,长沙7月同比上涨17.9%,在70个大中城市中排名前列。
不仅是北京和长沙。近期,多地发布了与保障房建设的相关计划。武汉市2017年度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显示,2017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为18800亩,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其他还建项目供地规模预测为1890亩。而在《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中,广东省则提出要探索将存量房转为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立“以需定建”的住房保障供应模式,按照需求逐步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量。
此外,也有部分城市采用了强制配比的方式,推进保障房建设。南京在8月发布的《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出让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部分新增住宅用地出让时,将配建5%保障性住房(含租赁性住房)纳入出让合同条款。《深圳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则提出,自2017年8月起,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除按规定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或人才住房外,还应按不低于规划建筑面积20%的比例建设自持租赁住房,自持年限为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