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通知,确定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今后,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自行开发、联营、入股等方式运营集体租赁住房。
按照两部委的设想,允许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目的是为了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同时,也是为了拓展集体土地用途,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促进集体土地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城镇化进程。
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研究和探索以后,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土地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集体土地确实到了需要在政策上放权、实践中试验的时刻。尤其在一、二线城市已经深受房价困扰的情况下,如果集体土地入市,能够有效缓解房价带来的矛盾,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此次政策只是在13个城市试点,不可能在短期内对市场产生多大影响。笔者认为,这种估计太保守了。集体土地入市在政策上的变化是很大的,更何况,试点城市大多数是房价很高的一、二线城市,其影响定不会小。
对此次改革试点,最应当考虑的并不是短期影响还是长期影响、大影响还是小影响,而是能否走得更远、走得更快、走得更稳。也只有让试点走好了、走稳了,集体土地入市的工作才能真正走下去,并走向与城镇国有土地“同权同价”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