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推出共有产权房政策是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关键一步,对于稳定房价也有着长远的影响。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简单理解,就是一套房子,政府和购房人各持有一定比例的产权,房屋的使用权完全归购房人,以此来满足家庭自住的需求。按照这一界定,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销售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北京市已建设销售几年的自住房被定位于拥有共有产权的性质,共有产权住房将替代自住房。
对于新老政策的衔接,施行前已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出租、出售管理,仍按照原规定执行。未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均执行。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还未摇号的自住房,也将按照执行。对于申购条件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明确供应对象为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家庭。
其中,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此外,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有住房转出记录等情况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离婚家庭,需要三年之后再申购。有违建不更正的,也不能申请共有产权房。选房但最终未购买两次以上,三年内不得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