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对商办土地出让明确若干新规,该规定的有效期为2017年4月10日至2022年3月31日。其中规定办公用地的出让合同中应明确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商业用地出让合同中未经约定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出让人规定商业、办公物业的持有比例和持有年限;办公、商业可售部分以层为单元进行销售;商业、办公、商品住宅自持面积不得整体、分割转让或进行抵押等。
受让人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开发建设,造成土地闲置;千讯咨询发布《中国土地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建设条件,违法情节严重、拒不整改、拒不接受处罚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这份文件可谓从源头断绝了类住宅产品的出现。延续2016年底的整顿效果,对现有的存量商办物业产生影响较大。这包括酒店式公寓等类住宅产品,和已分割成小单元产权售出的商业、办公产品。上海对类住宅的整顿,出于两大主要原因:常住人口的增加,不利于上海2500万人口控制目标的实现;以及类住宅产品的价格快速上涨,将直接推高商业和办公物业的价格,提高社会经营成本,不利于产业和经济的发展。
据统计,2016年底上海开始整顿类住宅产品以来,140多个带有酒店式公寓产品的项目销售被叫停,超95万平方米存量待处置。类住宅的成交量价表现在政策影响下也有明显效果。来自同策咨询研究部数据显示,2017年2月,从酒店式公寓市场表现保持低迷,连续两个月0供应;3月成交2.80万平方米,环比、同比分别下滑20%、56%,创2015年3月以来最低值,成交均价也环比下滑24%至23293元/平方米,同比则上扬11%。